根据《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泰顺县2023-2025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报告》(泰政函〔2023〕31号)、《2024年泰顺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项目之稻米产业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泰农〔2024〕170号)等文件精神,经业主申报,乡镇审核,业务科室材料审核和现场勘察,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和评审,报局党委会研究同意。拟定泰上香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等2个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5日,公示期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泰顺县农业农村局业务科室反映,联系人:董正沈,0577-67566951,陈婷婷,0577-59295128。
附件:2024年泰顺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公示表.docx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