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异地搬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乡振发〔2021〕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2号)和《关于开展组织申报2021-2022年度异地搬迁项目的通知》(泰乡振〔2022〕7号)等精神。经乡镇申报、审核公示,县乡村振兴局审核后,决定对司前镇等11户27人低收入农户(无房户)异地搬迁直补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1日,公示期共10天。
以上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乡村振兴局联系,联系科室:农业农村发展中心,联系人:郑乃斌,联系电话:0577-59288798。
附件:2024年低收入农户(无房户)异地搬迁汇总表.docx
泰顺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