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顺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来料加工产业发展助推共同富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泰农〔2024〕234号)等文件精神,经我乡来料加工点自主申报、乡村两级实地审核验收,拟将泰顺辉顺鞋包加工点,申请人陈*永以及特殊人群林*秀,陈*满,吴*凤作为补助申报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29日止,公示期共10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泰顺县凤垟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关于2024年度来料加工产业发展助推共同富裕项目拟补助对象申报的公示.docx
凤垟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