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应用,优化经济结构,实现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我县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泰顺县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22〕49号)、《关于公布2022年度泰顺县“亩均论英雄”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泰政办〔2024〕47号)文件,决定对D类工业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对被评为C类工业企业实施预警。
二、对被评为D类工业企业,其电价在现行《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20元执行,其中连续两年被评为D类工业企业,每千瓦时提高0.40元执行。
三、差别电价执行时间: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
四、加强对C类、D类企业的监管,对执行差别化电价对象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按照差别化电价认定标准定期进行调整。
现将执行差别化电价管理企业的名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县深化“亩均论英雄”联席会议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1日—12月27日
联系电话:0577-67583439
附件:2024年泰顺县实施差别化电价管理工业企业名单.docx
泰顺县深化“亩均论英雄”联席会议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