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新动能政策审查遴选类项目(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
泰顺县农村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审查遴选类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温农发〔2023〕62号)和《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3〕16号)精神,我县司前镇畲族镇上地村、筱村镇新楼村等2个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项目纳入2023年第一批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审查遴选类项目。为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新动能政策审查遴选类项目(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市级补助资金238.893万元下达给你(详见附件),相应增加“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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