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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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相关规定,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地方实施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现将我县2024年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如下: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包括部门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全县共195家单位,包含县机关单位及二级单位176家,乡镇人民政府19家。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注:2024年预算数、2023预算数均为当年财政拨款预算。 三、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我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三公”经费预算约束力,严格控制2024“三公”经费预算规模。2024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854万元,比2023年减少26万元,同比下降1.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800万元,公务接待费7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县因公出国(境)费采用总量控制方式,2024年预算安排69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相比增加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原因是疫情放开后,随着经济发展与县城建设需要,加强对外交流与学习的必要性,需要“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增加一定的规模,确保我县完成2024年工作任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10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5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相比减少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80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相比减少10万元,同比下降1.88%。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用于政法部门执法用车更新,公务用车经费压缩2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县进一步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使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74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相比减少10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我县按照中央规定要求严控各类公务招待事项预算支出,严格审核招待标准,从部门预算申报阶段杜绝违规、超标公务招待现象的发生,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减少公务接待安排次数及人数。 四、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包括部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和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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