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31/2024-66304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县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泰顺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02- 02 09 : 38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紧紧围绕泰顺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数据质量为核心,深入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升思维观念,深刻领会文件内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提升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着力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治意识。积极推动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及时汇报统计工作形势以及我县贯彻实施意见建议。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重点,扎实做好统计普法宣传及统计执法工作汇报,密切关注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相关难题,并研究制定推进策略。明确主要负责人担任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统计法治建设与党建教育、干部培训以及专业统计工作相结合,共同推进,为统计工作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二)抓好统筹协调,切实推进统计执法。一是提高核查频率,杜绝数据失实。加强专业对企业的数据核查工作,专业通过线上平台核查的方式,不定期对企业的台账数据与统计平台的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对于数据差距较大的,统计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执法检查。二是加大稽查力度,防惩统计造假。对工业、服务业、贸易、投资、建筑业等多个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共计70次,统计执法完成率高达233%,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3起,有力维护了统计法权威。三是提升协同整合,汇聚协同效应。将国家局、省局、市局“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向同级党委政府作专题汇报,同时研究制订全县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等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三)创新监管方式,精准提高法治建设。一是强化协同配合。依托县纪委建立“1+9”基层监督联共体,将统计监督纳入基层监督重要层面,建立与纪检监察部门定期会商、线索移送、协作配合机制,提升统计监督效能,不断提升依法统计水平。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统计工作“两书两函”制度,即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预警提醒函、报表催报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统计管理。对2个乡镇开出“问题诊断书”“报表催报函”予以统计工作提醒敦促、要求整改,坚决压实责任,强化跟踪问效,以“小切口”推动形成标本兼治“大格局”,确保各项统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创新执法手段。依据“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施严谨的执法检查,遏制检查行为的随意性,优化检查方式与方法,降低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提高统计执法监管的实际效果。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执法检查。

(四)多元法治宣传,大力营造法治氛围。一是法治教育常态化开展。将统计法知识作为统计人员各种培训必训内容,将统计法治教育和统计业务相结合,依托统计各类会议、培训、座谈、讲堂等载体,详细诠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专业知识,强化统计人员法治意识。同时坚持嵌入式讲法,把法治教育融入报表布置、人员培训、帮扶指导、质量核查等统计过程,进一步增强基层统计法治意识,筑牢统计数据质量基础工作。二是全民普法长效推进。抓牢关键少数,切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落实统计法进党校,持续推动统计法纳入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培训。阶梯式做好统计普法宣传,广泛开展统计法进机关、进企业、进村社等,日常做到逢会必宣、入企必讲、报数必提。三是统计知识多元普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有奖知识竞答活动”,累计答题量超两万次;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围绕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大型普查宣传等节点,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促进更多市民群众知晓、支持、配合统计。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我局只有3名持证人员,全部为兼职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够专、不够精,未能更好满足日益增加的执法需求和建设高水平法治政府的要求。二是统计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日常统计执法检查时间少、次数少,检查不够严格,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曝光力度还不够。三是统计法治宣传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还需加大力度,拓宽渠道,丰富形式做好统计法治的宣传解释,提升社会统计法治氛围。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统计法治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遵循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履行统计部门的主体责任,规范行政行为,提升统计法治工作效能及业务素质,为新的年度法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一)提升思维高度,强化数据品质认知。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全面理解法治政府与统计法规的基本原则和实质要求,积极将学习成果应用于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造假、保持真实性的责任担当。

(二)用好执法平台,扎实完成执法任务。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在“大综合一体化”平台上办理所有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行政处罚案件,确保行政处罚决定书在线上线下同步;深入贯彻《关于促进党内监督和各类监督贯通协调 构建“1+9”基层监督联共体建设实施意见(试行)》,运用问题诊断书、整改通知书、温馨提醒函、报表催报函等形式开展统计监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统计监督专项行动,推进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加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曝光,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统计生态;抓好“协同高效监管执法率”,积极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跨部门检查,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统计执法检查目标。

(三)充实执法力量,做好执法队伍建设。致力于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执法检查的专业性以及执法程序的规范化,从而切实保障统计法治建设迈向新水平。

(四)深化提升质效,丰富统计普法形式。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促使广大人民群众及党员干部深入认识统计数据造假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积极策划“八五”普法宣传活动,立足于传统普法方式与新媒体普法手段的有机结合,实现普法宣传与统计调查、执法检查的相互融合。深入推进日常统计普法工作,丰富普法渠道及方法。


泰顺县统计局

202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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