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局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2024年春季开学工作平安有序,进一步做好卫生和 防疫、校园安全、教学安排、心理健康、食堂管理、收费管理等 工作,经研究,决定2月27日起至3月1日组织开展春季开学工作专项检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其中:校外培训机构检查时间和检查内容由检查督导组另行安排。
二、检查内容
本次开学督导参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校开学专项检查的通知(附件1)中的检查内容。
三、检查督导组安排
组 长 | 成 员 | 督导片区 |
张孝存 | △邓曙亮 陈体再 陈修远 张传科 | 泰顺中学、育才高中 |
薛浙松 | △江朝晖 吴海明 胡昌来 舒 明 | 直属学校 |
洪志敬 | △刘万利 陈尔士 夏宝新 方 函 | 筱村学区、雅彭学区 |
苏志锋 | △赖志国 刘道炉 陈 滨 费增多 | 罗阳学区、司前百丈学区 |
刘英涛 | △江文斌 夏立富 翁旭艳 许方厚 | 泗溪学区、仕阳学区 |
高 雄 | △林小松 林万海 林 南 邱兆永 | 三魁学区 |
陈立蔚 | △林一叶 叶小灵 蔡晓凤 陈 滨 | 外培训机构 |
四、检查方式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要对照检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评工作,全力落实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办学规范、风清气正。各检查督导组要根据检查内容对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及时开展检查、督促整改落实。
五、相关要求
1.被检查学校需提供《2024年春季开学校园安全检查清单》(附件2)、《2024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开学检查工作表》(附件3)、《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专项检查收费检查记录表》(附件4)、《泰顺县中小学(幼儿园)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检查表》(附件5)。
2.各检查组请于3月3日前将附件2中存在的问题书面(共2份,含被查学校自查结果和检查组检查结果)报送校安科陈尔士(688488),附件3报送基教科吴海明(631930),附件4报送计财科陈兰芬(626009);附件5报送政工科董钱森(690576)处。
1.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校开学督导调研的通知
2.2024年春季开学校园安全检查清单
3.2024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开学检查工作表
4.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专项检查收费检查记录表
5.泰顺县中小学(幼儿园)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检查表
泰顺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