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中介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免费代理记账服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2 11:37:59 浏览次数: 来源: 办公室(市监学会) 字体:[ ]

为进一步落实我县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减轻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初期的经营压力,促进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我县代理记账行业在提高小微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资信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2024年4月至12月期间,注册登记在泰顺县范围内经企业申请的前130家新设立小微企业或个转企的小微企业(注册资本小于等于500万元),由中介服务机构提供首年(自企业成立之日起一年内、自个转企核准之日起一年内)免费基础代理记账服务。

二、中介服务机构选聘

(一)中介服务机构资质

1、登记注册地在泰顺县范围内,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并已正常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代理记账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监管并通过年度审验的。

(二)中介服务机构选定

中介服务机构的选定工作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实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程序,确定泰顺汇信财务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泰顺县为小微企业免费提供基础代理记账服务的服务机构,并与其签订购买服务委托合同。

三、代理记账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仅限于:建账、税务报到/协助现场税务处理、每月代理记账(整理原始单据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纳税申报、出具财务报表,代为打印装订用户凭证、账册、报表等、日常的财税咨询、税务年报、市场主体年报。小微企业接受代理记账机构提供上述内容以外的其它服务,不属于本通知规定的免费代理记账服务的范围。

四、代理记账服务期限

免费代理记账服务的期限,自代理记账服务委托协议签订的当月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如企业因注销、迁出等导致企业不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适用范围,应提前终止协议。

五、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企业核准登记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泰顺县小微企业免费代理记账服务申请表》(附件1),并与代理记账机构签订《免费代理记账服务委托协议书》(附件2)。

六、有关要求

(一)协议履行期间,被代理的小微企业发生注销、迁出等导致企业不再符合本规定的适用范围等情形的,代理记账机构应书面报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并终止免费代理记账服务委托协议。

(二)健全代理记账机构诚信档案管理,开展日常监管、“双随机”检查、专项检查、分类监管及风险监管等工作,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事中事后综合监管。

(三)本文件自2024年4月1日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泰顺县小微企业免费代理记账服务申请表.docx

           2.免费代理记账服务委托协议(样本).docx


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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