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清明假期将至,正值各中小学、机构组织学生外出春游的高峰期,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又恰逢农耕备耕、踏青游玩等因素,我县森林防火等级较高,各乡镇各部门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思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广大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要做好踏春出行全过程安全保障。教育部门要对各类学生群体的春游活动进行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出行安全;做好家校沟通,及时告知学校组织活动情况、对所有参加春游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做健康确认和信息告知;和承接交通出行、提供餐食等具有法定营运资质的营运单位签订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二要做好清明期间野外用火管控。各乡镇、部门要做好全要素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防火期安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春游活动子项目的审核,禁止野外使用明火、放飞 “孔明灯”、高压线下垂钓等项目,审慎组织水上游乐、攀岩等危险系数较高的活动。县公安、资规、应急、气象等部门要强化会商研判,及时掌握气象动态,各乡镇要做好进山入口把关,加派人员在各进山口驻守排查,禁止火种和祭祀用品等火源入山,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县公安和资规部门要加大火案侦破力度,找到肇事者严肃追究责任,既要严抓也要严打,对于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森林火案一律从重处罚,形成强力震慑局面。
三是做好假期交通疏导和旅游安全工作。清明假期,祭扫和踏春交通出行增多,旅客流量增大,加之假期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车流量大幅上升,县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陵园墓区、景区、农村道路和高速公路等点段的安全监管,及时发布交通安全预警;旅游、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景区、农家乐、民宿等服务场所客流量、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等监管工作,加强监督巡查。
泰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