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泰征地补〔2024〕110-02号) 已经本机关确定,现予以公布。
本方案公告自2024年3月28日公布以来,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申请听证人数0人,现确认本方案并实施。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
附件: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泰征地补〔2024〕110-0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