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购机户:
为全面推进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加快丘陵山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的物质基础,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业“双强行动”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办〔2022〕5号)及《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泰顺县财政局关于开展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泰农〔2023〕154号)等文件要求,经乡镇和主管部门审核,我县2023年享受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补贴农机具790台,补贴资金64.03万元。现将2023年泰顺县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补贴资金64.03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相应增加2024年度“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
该补贴资金通过“一键达”系统和泰顺县农商银行代理支付款项-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专用发放至各有关购机户。
附件:1.2023年度丘陵山区农机补贴资金明细表(个人).xlsx
2.2023年度丘陵山区农机补贴资金明细表(组织单位).docx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