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泰征地补〔2024〕109-01号)已经本机关确定,现予以公布。
本方案公告自2024年4月18日公布以来,共接到反馈电话3个,已由罗阳镇人民政府做好政策解释和政策处理工作。申请听证人数0人,现确认本方案并实施。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附件: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泰征地补〔2024〕109-0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