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7 15:48:13 浏览次数: 来源: 泰顺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请各乡镇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浙安委办〔2024〕30号)文件要求,及时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并认真做好总结报送。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于5月28日前填写反馈表(附件2)报送县安委办,活动总结请于6月24日前报送县安委办。联系人:曾燕燕,电话:0577-67565065。

附件:附件1(浙安委办〔2024〕30号)《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 泰顺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docx



泰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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