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主要内容:申请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
服务对象:个人
二、主管部门名称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实施或牵头(科)室名称
泰顺县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
四、受理条件
(一)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或企业; (二)2015年1月1日以后初次创业的人员和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申请享受扶持政策的期限为初次创业或登记注册3年内;
五、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泰顺县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3号)三楼
受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六、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办结—送达
(一)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向泰顺县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3号)三楼 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二)泰顺县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复核和审核工作;
(三)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公示补贴申领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泰顺县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作出决定后根据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选择的送达方式,向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反馈补贴核定结果。
七、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无期限
承诺期限:30工作日
八、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7-67583064、0577-67587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