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4/2024-67968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财政局(国资办)
  • 成文日期:
  • 2024-06-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拨付2024年度渔业执法监管资金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24- 06- 28 09 : 12 浏览次数: 字体:[ ]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申请拨付2024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渔业执法监管资金的函》(泰农函〔2024〕33号)收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5号)精神,现将2024年度渔业执法监管资金20万元拨付给你单位,并相应增加“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

该项目资金专项用于渔业资源养护、渔政执法设备采购、渔政宣传及渔政执法日常管理等支出。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泰顺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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