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顺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泰财行〔2024〕2号)文件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乡镇审核入库,并经县民宗部门审定,现将2024年度泰顺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新增部分)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2日,公示期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泰顺县委统战部民族科联系;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蓝顺福 电话:0577-67592236。
2024年度泰顺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项目库(新增部分).xls
中共泰顺县委统战部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