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4/2024-68419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财政局(国资办)
  • 成文日期:
  • 2024-07-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四季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7- 12 15 : 09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温州市和美乡村“示范引领、全域整洁”行动方案》(温委办发〔2023〕5号)、《关于公布和美乡村“示范引领、全域整洁”行动第三、四季度风貌落后村整治评价结果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乡村振兴大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4〕10号)等精神,被评定为第三、四季度和美乡村风貌落后村“整治优胜村”各奖励5万元。经研究,现将2023年度第三、四季度风貌落后村“整治优胜村”奖励资金20万元下达给你们(名单详见附件),并相应增加“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

该奖励资金用于各“整治优胜村”购买经济果树苗木、美化花卉苗木,用作村内绿化美化,由各村参照苗木参考报价单自行采购。请你们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泰财农〔2024〕73号附件.docx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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