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6/2024-69015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 号:
  • 泰农〔2024〕160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01

关于做好2024年度水稻优质高产示范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切实抓好泰顺县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泰农〔2024〕107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度水稻优质高产示范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标准

水稻优质高产示范方:申报对象为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企业。要求水稻集中连片面积50亩以上,单产水平比周边农户提高10%以上,每个示范方内设立高产攻关田3-5块,每个田块面积1亩以上,单季晚稻单产600公斤以上。水稻种植品种为我县农业农村部门确定的主导品种,根据当地实际选择2项以上水稻优质高产节本增效技术作为主推技术,示范方内做到品种、栽培技术、机械化作业等相对统一,且具有较高的标准化生产水平。

二、申报程序

水稻优质高产示范方:每个乡镇原则上择优推荐1个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填写《泰顺县水稻优质高产示范方》(附件1),示范方附全景照片一张。

以上申报材料要求于2024年8月16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联系人:林梦倩,联系电话:0577-59295128。

三、奖励办法

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实地验收评审比较,确定10个水稻高产示范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重视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活动申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如实上报实际种植规模和产量,严格审查,并对本区域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切实把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附件:泰顺县水稻优质高产示范方申报表.doc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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