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泰顺县筱村镇梨垟村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结算资金的通知 |
筱村镇人民政府: 泰顺县筱村镇梨垟村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已通过县级验收并报备入库,根据《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开发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有关政策的通知》(泰政办〔2013〕98号)、《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占水补水、占优补优”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泰政办〔2015〕146号)等规定,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现将工程补助资金43.5195万元、乡镇工作补助经费39.0575万元,共计82.577万元下达给你镇(详见附件),并相应增加“22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预算指标。 请你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该项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安全,并自觉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1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