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闽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要求在泰顺县西旸镇垟边村;龟湖镇白银村、龟湖村、新湖村、郑家庄村;垟溪林场进行福建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设。该项目总用地规模为160.0423公顷,均为水库淹没区,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泰顺县行政审批中心资规窗口(泰顺县新城大道117号5楼)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77-67569856)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