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3年垦造水田及“旱改水”地力培育管护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政办〔2020〕5号)要求,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成专家人员对2023年度项目实地验收。经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现将2023年垦造水田及“旱改水”耕地地力培育管护项目专项补助资金316.940748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该补助资金经有关单位向主管部门提供持续耕种台账后拨付使用,并相应增加 “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预算指标。 请你们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8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