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水利建设和管理任务(2024年山塘综合整治)补助资金的通知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我县山塘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加快推进病险山塘综合整治工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17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水利建设和管理任务的通知》(泰水〔2024〕64 号)等要求,经县水利局对项目进展的审核,现将2024年山塘综合整治项目省补助资金74.3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相应增加 “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预算指标。本次拨付28.4万元,剩余补助资金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 请你们严格按照《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4〕2号)有关规定,加强领导,严格按照下达的实施任务和民生实事考核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确保2024年度山塘综合整治任务按计划完成。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水利局 2024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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