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拨未来乡村试点创建奖励资金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2〕30号)、《关于下达未来乡村试点创建奖励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泰农〔2024〕19号)等精神,经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现将预拨补助资金6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相应增加“20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未来乡村“三基三主”“一统三化九场景”相关项目建设。请你们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强化资金使用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项资金不得用于政策处理和个人的补助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反馈到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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