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异地搬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乡振发〔2021〕3号)、《关于组织开展申报泰顺县2021-2022年度异地搬迁项目的通知》(泰乡振〔2022〕7号)文件精神。经乡镇申报、审核公示,县乡村振兴局审核后,决定对罗阳镇大溪源村龙井坑自然村40户127名农户纳入(整自然村)异地搬迁项目,按进度落实搬迁农户直补,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8日,公示期共10天。
以上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乡村振兴局联系,联系科室:农业农村发展中心,联系人:郑乃斌,联系电话:0577-59288798。
泰顺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