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施工企业及项目部:
为充分发挥品牌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提高我县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有效推进工程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县相关工作部署及《关于印发<泰顺县建设工程“廊桥杯”优质工程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泰住建〔2024〕27号)文件要求,现就2024年度泰顺县建设工程“廊桥杯”(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廊桥杯”)评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参评“廊桥杯”工程为泰顺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或注册地在泰顺县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在泰顺县外承揽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在申报当年8月30日前两年内竣工的,通过竣(交、完)工验收且已投入使用,用户反映良好。
(二)申报参评“廊桥杯”工程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工程规模符合《泰顺县建设工程“廊桥杯”优质工程评审办法(试行)》要求。
(三)各单位应对推荐参评“廊桥杯”申报条件符合性、资料完整性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核对,重点核查项目申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甩项申报”、“搭车申报”等问题。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此次申报资料采用纸质版报送(不含交通、水利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超过申报时间不予受理。
二、申报资料要求
《泰顺县建设工程廊桥杯(优质工程)申报表》(附件)一式两份,其余资料由申报单位按顺序整理齐全并装订成册,送报县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指导中心(政务服务中心1402室)签署意见。
装册顺序如下: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海绵设施质量验收记录一览表(复印件);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建筑工地文件(复印件);
5.有关工程建设情况的介绍材料(2000字左右,图文等);
6.工程建筑施工图的(总)平面、立面、剖面图(复印件),竣工后工程主立面及工程特色的细部彩照一册;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工作,仔细做好资料审查,确保参评工程的质量。申报咨询及联系电话:0577-67562772。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