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要求,现将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3日被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控设备记录的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予以公告。
请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车辆所有人委托书、车辆所属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接受处理。
处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联新路94号(S228泰顺超限运输检测站)。
联系电话:0577-67586811。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