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泰顺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泰住建函〔2019〕98号)、《关于做好全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函》(泰住建函〔2019〕10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徐*婷等3户公租房保障申请对象进行审核,经审核后符合要求, 拟纳入公租房补贴保障对象。现按法定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2日。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所地街道 | 所在社区 | 人员类别 | 共同申请家庭成员 | 与申请人关系 |
1 | 徐*婷 | 罗阳镇 | 上垟村 | 低保家庭 | 无 | |
2 | 翁*选 | 罗阳镇 | 砂堤社区 | 低保边缘家庭 | 翁*录、翁*坤、翁*妃 | 配偶、子女 |
3 | 夏*苏 | 司前畲族镇 | 状元村 | 低保家庭 | 无 |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