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秋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
各有关幼儿园: 为扶持和促进我县学前基础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根据《关于印发〈泰顺县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及管理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泰财教〔2018〕991号)、《关于调整泰顺县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泰财教〔2024〕7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秋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54.9708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全年应补助139.3908万元, 泰财教〔2024〕90号文件已拨付84.42万元,本次拨付54.9708万元。本款列“2050201学前教育”支出预算指标。 请你们严格按照《泰顺县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及管理制度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用于规定的经费开支使用范围,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教育局 2025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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