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资金的通知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搭建完善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切实打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最后一公里”,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和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作站建设百佳案例评选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 2024年度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补助资金共计44.8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资金从《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民政社会事务及福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2〕85号)中列支,相应增加“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预算指标。 该建设经费专项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装修、设施设备采购等项目,请你们严格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将相关台账资料报送至县民政局。 泰顺县财政局 2025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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