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期)

发布日期:2025-01-23 14:49:44 浏览次数: 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25年第1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我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抽检样品为柑橘类水果、仁果类水果、热带和亚热带水果等食品,共抽检食品样品30批次,其中有1批次不合格(见附件)。

一、不合格情况

1、泰顺县美玲水果经营部销售的柑检出氧乐果 ,检验结果0.028mg/kg,标准值≤0.02mg/kg。检验机构为泰顺县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氧乐果:氧乐果是一种广谱高效的内吸性有机磷农药。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柑橘中氧乐果的最大允许限为0.02mg/kg。柑橘中氧乐果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三、核查处置

针对本次食品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由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2025年度1月份不合格食品抽检结果.xlsx

          2.2025年度1月份合格食品抽检结果.xlsx


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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