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顺县财政局、泰顺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来料加工产业发展助推共同富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泰农〔2024〕234号)文件要求,拟将2024年度龟湖镇来料加工产业发展助推共同富裕项目列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对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第二批龟湖镇来料加工产业发展助推共同富裕项目。
二、项目单位及负责人:龟湖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梅玲
三、项目实施内容及补助资金:王*涛1户低收入农户来料加工产业发展助推共同富裕项目申请补助0.06906万元。
四、公示时间:2025年1月8日至 2025年1月17日,公示期1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泰顺县龟湖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人:梅玲,联系电话:0577-59281063。
附件:2024年度龟湖镇第二批特殊人群来料加工产业发展助推共同富裕项目和资金公示表.xlsx
泰顺县龟湖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