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的通知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文〔2024〕12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旅游发展基金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4〕86号)文件精神,经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审核,现将2024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15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待各项目全面完工并经验收审核后拨付资金。该款列“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预算科目。 请各单位按计划落实项目进度,及时将项目落实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并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规定用途和范围合理安排各项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 2025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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