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动物产地检疫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5-02-26 15:45:27 浏览次数: 来源: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一、项目名称:动物产地检疫申报指南

办理单位:泰顺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业发展中心

办理窗口:1、泰顺县罗阳动物检疫申报点

2、泰顺县泗溪动物检疫申报点

办理时限:即办件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不收费

二、检疫申报制度

下列动物、动物产品在离开产地前,货主应当按规定时限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一) 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应当提前3天申报检疫。

(二) 出售、运输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种蛋,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提前15天申报检疫。

(三)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相关易感动物、易感动物产品的,货主除按规定向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外,还应当在起运3天前向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三、申报检疫条件

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一)来自非封锁区及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

(二)来自符合风险分级管理有关规定的饲养场(户);

(三)申报材料符合检疫规程规定;

(四)畜禽标识符合规定;

(五)按照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六)临床检查健康;

(七)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四、申报检疫程序

1、携带以上材料,到指定检疫点申报动物产地检疫。

2、经办人员进行审核,经检疫符合条件的,开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3、及时将检疫结果告知申报主体。

4、服务时间:

非节假日:周一至周五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仅在罗阳检疫点受理

5、办理地点:

罗阳检疫点:泰庆南路153号2楼210室

泗溪检疫点:泗溪镇郑州村58省道旁

咨询电话:0577-67563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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