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动物产地检疫申报指南
办理单位:泰顺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业发展中心
办理窗口:1、泰顺县罗阳动物检疫申报点
2、泰顺县泗溪动物检疫申报点
办理时限:即办件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不收费
二、检疫申报制度
下列动物、动物产品在离开产地前,货主应当按规定时限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一) 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应当提前3天申报检疫。
(二) 出售、运输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种蛋,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提前15天申报检疫。
(三)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相关易感动物、易感动物产品的,货主除按规定向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外,还应当在起运3天前向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三、申报检疫条件
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一)来自非封锁区及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
(二)来自符合风险分级管理有关规定的饲养场(户);
(三)申报材料符合检疫规程规定;
(四)畜禽标识符合规定;
(五)按照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六)临床检查健康;
(七)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四、申报检疫程序
1、携带以上材料,到指定检疫点申报动物产地检疫。
2、经办人员进行审核,经检疫符合条件的,开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3、及时将检疫结果告知申报主体。
4、服务时间:
非节假日:周一至周五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仅在罗阳检疫点受理
5、办理地点:
罗阳检疫点:泰庆南路153号2楼210室
泗溪检疫点:泗溪镇郑州村58省道旁
咨询电话:0577-67563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