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地方技术性规范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我局对县级地方技术性规范制修订计划项目进行了清理,决定终止 2022年下达立项的《“15分钟公共服务圈”建设与管理指南》计划项目,现予公告。
《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地方标准自立项到报送报批文本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五个月;确有必要延期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同级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逾期未完成的,由标准化主管部门公告终止制定程序。
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