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泰顺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农〔2024〕171号)文件要求,对我县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个主体规模种植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亩且尽量集中连片,按照水稻、小麦不高于100元/亩,大豆、油菜旱粮不高于200元/亩进行直接补助。经各乡镇主体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现场核实。根据核实结果,拟对泰顺县双大家庭农场等6个种植主体给以补助。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11日,共计7天。以上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科室:种植业管理科;联系电话:0577-67563637。
附件:2024年泰顺县规模粮油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补贴资金发放清册.docx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