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年,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对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全县自然资源重点工作,完善制度体系、强化行政监督、抓好领域普法、严格规范执法,为推进我县自然资源系统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法治意识。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部门工作重要议程,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带头人和主心骨的作用,坚持依法决策,自觉遵法守法,并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科室、基层站所依法履职。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普法的“领头雁”效应,开展年度学法4次、会前学法4次。 (二)规范用法执法,完善制度约束。公布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清单,严格遵循裁量基准、完善处罚程序。处罚结果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匹配,确保过罚相当。对于重大或复杂的案件,落实集体讨论制度,确保处罚决定的慎重性和准确性。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汇总,并督促相关执法人员进行整改。 (三)加强专业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举办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专题培训,通过“自学+集中学”“线上学+线下学”“培训学+讨论学”等多种方式,强化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我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公职人员3人,执法人员执法证持证率达98.2%。 (四)推进执法改革,优化执法体系。全力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全面下沉基层执法力量,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对自然资源领域类9个事项、林业类6个事项赋权乡镇行使,我局基层所执法人员被赋予“双执法主体”资格,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有效融入基层治理体系。2024年度我局直接立案查处案件4宗,收取罚没款24.736万元;通过“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向综合行政执法局移送林业违法线索133件、响应率100%。 (五)强化行政监督,保障权力规范。制定《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年度工作要求,统筹制定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确保高效完成各项考核指标。2024年,我局开展双随机检查69次;跨部门联合检查26次,跨部门双随机监管率37.68%,检出问题率1.44%,已落实整改。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相融合,强化分类结果运用。本年度关联企业信用风险等模型开展的双随机抽查任务率达100%。 (六)加快争议化解,维护社会和谐。聚焦自然资源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三大重点领域,开展“以案治本”专项治理行动。通过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强治理措施的实施和监督,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维护公民权益、促进社会法治化建设。2024年,法院新收以我局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件,无败诉件;行政复议案件5件,败复1件。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改革后,基层执法人员编制偏少,各类专业人才和法律人才欠缺,受限于现行的行政执法证申领要求,部分身份不符的基层工作人员无法考取执法证;另基层执法车辆、执法服装统一配置困难,执法严肃性和权威性大打折扣。 (二)征迁领域诉讼案件监管缺少有效抓手。征迁领域行政行为主体多为乡镇,自然资源部门无法第一时间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征地拆迁可能引发行政复议诉讼风险认识不到位、预判不充分、敏感性不够高,又缺乏有效的矛盾调节机制,导致征地拆迁领域成为行政机关败诉的“重灾区”。 (三)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个别基层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足,还存在着适用法律不够准确、程序不够规范、事实认定不清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主动学法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工作,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高效推进资规领域工作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高效能依法行政。吸收借鉴全省优秀案卷,深化教科书式标准化执法,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内审复核。抓好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案件办理制度,追究案件败诉责任。做好系统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办案水平。 (二)全面落实《重点领域“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聚焦土地征收、信息公开、不动产登记3个自然资源重点领域,以2022年以来3个重点领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为切入口,通过风险研判、争议化解、问题整改、制度规范等举措,构建立体多元的诉源治理体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到广场、学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以来访群众为重点普法对象,结合来访群众的诉求,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土地征收补偿、林地耕地保护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推进以案释法工作,通过公布典型案例,向社会传递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破坏林地等违法行为的决心和态度。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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