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泰征地补〔2024〕141号) 已经本机关确定,现予以公布。
本方案公告自2024年12月13日公布以来,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申请听证人数0人,现确认本方案并实施。
附件: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泰征地补〔2024〕141号).pdf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