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 |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泰顺县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泰顺县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委托起草我县相关政策草案,经审议后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实施卫生健康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组织制定卫生健康专项规划、地方标准和基层规范,指导监督执行情况;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编制、实施基层卫生健康规划。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报送传染病疫情信息以及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生活饮用水卫生、爱国卫生健康的监督管理;指导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 4.指导全县基层卫生、计划生育和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指导实施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准入和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制定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7.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与规定。负责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计划生育药具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负责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预决算管理,制定卫生健康事业经济政策,履行系统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和生育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推动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公共服务以及区域协作工作机制。 11.负责指导全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全科医生等亟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县域卫生健康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卫生健康队伍整体素质。 12.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开展重点学科建设。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 13.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实施有关国际交流援助项目。 15.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6.依法管理全县中医药工作,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和中西医结合统筹发展。 17.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公共卫生委员会、县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保健委员会以及县人口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维护和支持县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开展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18.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19.负责管理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 2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泰顺县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包括:泰顺县卫生健康局、泰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泰顺县妇幼保健院、泰顺县“120”急救指挥中心、泰顺县中心血库、泰顺县爱国卫生运动指导中心、泰顺县人民医院(泰顺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泰顺县中医院(泰顺县中医院医共体)预算。 二、2025年泰顺县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泰顺县卫生健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81499.65万元。 (二)关于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收入预算81499.65万元,上年执行数117208.6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5709.04万元,下降30.5%,主要是2025年财政拨款减少,人员经费减少(2024年预发综合绩效奖及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局本级2025年项目收入预算安排减少(其中无需安排政府购买疫情防控服务经费项目,预算安排减少164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第二批)-泰顺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建设项目减少2700万元;计生等专项资金减少5000多万元等);下属单位泰顺县人民医院(泰顺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日常费用减少;下属单位泰顺县中医院(泰顺县中医院医共体)2024年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及2025年项目收入预算安排减少(其中泰顺县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减少2300万元);下属单位泰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项目经费减少;下属单位泰顺县“120”急救指挥中心2025年减少固定资产配置相关经费等等。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59.42万元(上年结转1261.08万元),占97.6%。 (三)关于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支出预算81499.65万元,上年执行数117208.6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5709.04万元,下降30.5%,主要是2025年财政拨款减少,人员经费减少(2024年预发综合绩效奖及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局本级2025年项目收入预算安排减少(其中无需安排政府购买疫情防控服务经费项目,预算安排减少164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第二批)-泰顺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建设项目减少2700万元;计生等专项资金减少5000多万元等);下属单位泰顺县人民医院(泰顺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日常费用减少;下属单位泰顺县中医院(泰顺县中医院医共体)2024年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及2025年项目收入预算安排减少(其中泰顺县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减少2300万元);下属单位泰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项目经费减少;下属单位泰顺县“120”急救指挥中心2025年减少固定资产配置相关经费等。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2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6.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833.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2.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7.25万元、其他支出70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090.66万元,占22.2%;日常公用支出45658.48万元,占56.0%;项目支出17750.51万元,占58.8%。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193.7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59.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34.31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2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6.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527.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2.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7.25万元、其他支出700.00万元。 (五)关于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459.42万元,上年执行数43802.3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342.91万元,下降32.7%,主要是2025年财政拨款减少,人员经费减少(2024年预发综合绩效奖及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局本级2025年项目收入预算安排减少(其中无需安排政府购买疫情防控服务经费项目,预算安排减少8400万元;计生等专项资金减少5000多万元等);下属单位泰顺县人民医院(泰顺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财政拨款减少;下属单位泰顺县中医院(泰顺县中医院医共体)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中预算追加;下属单位泰顺县“120”急救指挥中心2025年减少固定资产配置相关经费等。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1200.00万元,占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6.27万元,占5.4%;卫生健康支出25493.43万元,占86.5%;城乡社区支出242.47万元,占0.8%;住房保障支出937.25万元,占3.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1200.00万元,主要用于疫苗成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0.8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为老服务活动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3.2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发放。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59.7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发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41.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70.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61.4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基本支出 。 (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988.29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1678.68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982.35万元,主要用于医院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1072.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8987.8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326.8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1038.6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所增加。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577.11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基本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141.10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基本预防控制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289.5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222.2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上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3503.0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104.27万元,主要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713.8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82.2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1734.36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2.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89.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30.95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 (27)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其他中医药事务支出(项)250.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医药事务方面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1076.3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42.4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37.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443.22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2116.40万元,主要包括:职务(岗位)工资、级别(技术等级)工资、一般津贴、特岗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326.82万元,主要包括:医疗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734.31万元,上年执行数19705.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8970.69万元,下降96.3%,主要是2025年项目收入预算安排减少,其中局本级无需安排政府购买疫情防控服务经费项目减少8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第二批)-泰顺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建设项目减少2700万元等;下属单位泰顺县中医院(泰顺县中医院医共体)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减少2300万元;下属单位泰顺县人民医院(泰顺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国债安排减少6000多万元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34.31万元,占4.7%;其他支出700.00万元,占95.3%。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34.3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安排的卫生健康支出。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700.00万元,主要用于泰顺县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出。 (八)关于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83万元,上年预算数5.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4万元,增长35.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事宜。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6%。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调研、联系工作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8万元,增长238.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5年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事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8万元,增长238.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监督所和疾控中心合并,且2024年监督所新购一台公务车,因此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增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泰顺县卫生健康局等1家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0.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50万元,下降10.4%,主要是2024年人员调出及退休,因此2025年人员减少,日常公用支出预算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泰顺县卫生健康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2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泰顺县卫生健康局(按预算部门)共有车辆5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4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29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泰顺县卫生健康局(按预算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7750.51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202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指反映老龄机构工作经费和开展为老服务活动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指反映上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7.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其他中医药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中医药事务方面的支出。 38.卫生健康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安排的卫生健康支出。 3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4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4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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