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柳峰乡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相关文件。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 二、2025年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2828.40万元。 (二)关于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2828.40万元,上年执行数4735.7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907.34万元,下降40.3%,主要是2024年度市级田园综合体等创建类产业项目上级安排资金充裕,2025年项目验收结算,需要资金减少,导致2025年支出预算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7.46万元(上年结转1442.27万元),占78.0%。 (三)关于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2828.40万元,上年执行数4735.7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907.34万元,下降40.3%,主要是2024年度市级田园综合体等创建类产业项目上级安排资金充裕,2025年项目验收结算,需要资金减少,导致2025年支出预算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7.3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48.21万元、农林水支出368.4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5.7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9.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2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36万元、其他支出107.2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91.91万元,占24.5%;日常公用支出73.28万元,占2.6%;项目支出2063.21万元,占72.9%。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28.4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7.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0.9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7.3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48.21万元、农林水支出368.4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5.7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9.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2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36万元、其他支出107.22万元。 (五)关于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07.46万元,上年执行数3651.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44.09万元,下降39.5%,主要是2025年村“一事一议”项目数减少,小型公益项目随上级财力收缩已停止安排,所需资金较上年度来说相对减少,导致2025年当年拨款数比2024年执行数较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7.38万元,占55.6%;科学技术支出2.00万元,占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65万元,占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48万元,占4.0%;卫生健康支出34.66万元,占1.6%;城乡社区支出234.49万元,占10.6%;农林水支出368.45万元,占16.7%;交通运输支出95.78万元,占4.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9.92万元,占3.6%;住房保障支出56.28万元,占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36万元,占0.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0.63万元,主要用于县人大代表活动交通经费和代表联络站广告制作等补助。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99.5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基本支出 。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608.14万元,主要用于除基本支出、各类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支出、政府政务公开审批支出、参事事务支出等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0.64万元,主要用于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16.8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乡镇党委及基层党组织未单独列支的日常党务工作经费,包括党员教育培训、党建活动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建信息化系统维护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1.68万元,主要用于除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监管等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2.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乡镇政府用于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中未单独列支的专项经费,包括科普宣传活动、科技培训、科普设施维护、科技人才激励等。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3.50万元,主要用于除反映图书馆、各类艺术展览馆、文化名人纪念馆、文化和其他部门剧场艺术表演团体、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等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9.15万元,主要用于除广播电台、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宣传文化单位发展专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等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0.45万元,主要用于除劳动保障监察事务、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支出等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3.84万元,主要用于除民族管理事务、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城乡社区治理服务等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民族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2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7.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3.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7.09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专职委员柳峰乡7各村残疾人信息收集下村补助、专职委员津贴等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3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农村生活困难居民价格临时补贴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3.31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32.9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乡镇政府用于未单独列支的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维护及管理相关支出,包括乡土特色建设、社区环境卫生设施更新、小型公共设施改造等。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5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乡镇政府用于城乡社区事务中未单独列支的综合性支出,包括临时性社区服务项目、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社区创新试点等。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9.4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除政府对农业结构调整给予的补贴、农业农村统计调查与信息、整理、分析、发布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与农业区划,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等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39.9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乡镇政府用于国家级和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专项资金,包括对林权所有者的经济补偿、公益林管护、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14.5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乡镇政府用于水利事务中未单独列支的综合性支出,包括小型水利设施维护、水利规划编制、河湖健康评价、应急水毁修复及基层水利公共服务等。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119.3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用于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75.2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乡镇政府用于农村综合改革中未单独列支的综合性支出,包括村级公益事业补充建设、农村改革试点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村级治理能力强化等。 (2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90.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乡镇政府用于农林水事务中未单独列支的综合性支出,包括跨领域管理协调、零星工程维护、应急修复及改革试点配套等。 (2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54.9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乡镇政府用于公路基础设施养护管理的支出,包括农村公路日常维护、安全保障工程、应急修复及养护配套服务等。 (2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37.5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乡镇政府用于公路水路运输中未单独列支的综合性支出,包括行业监管协调、零星工程维护、应急抢通及改革试点配套等。 (29)交通运输支出(类)邮政业支出(款)其他邮政业支出(项)3.2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乡镇政府用于邮政业发展中未单独列支的综合性支出,包括农村邮政设施维护、普遍服务补贴、信息化建设及应急保障等。 (3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78.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乡镇政府用于自然资源管理中未单独列支的综合性支出,包括行业管理协调、零星调查修复、应急监测及改革试点等。 (3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1.9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乡镇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领域未单独列支的综合性支出,包括征收补偿、基础监测、零星修复及改革试点等。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6.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6.9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用于除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0.4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乡镇政府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中未单独列支的综合性支出,包括应急处置、民生救助、能力建设及综合管理。 (六)关于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5.19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691.91万元,主要包括:职务(岗位)工资、级别(技术等级)工资、一般津贴、特岗津贴、其他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73.28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20.93万元,上年执行数1084.1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63.26万元,下降42.7%,主要是2024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分验收,需要资金减少,因此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数较上年执行数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513.72万元,占82.7%;其他支出107.22万元,占17.3%。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326.1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1.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86.5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07.2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00万元,上年预算数1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00万元,下降33.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柳峰乡人民政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37.5%。主要用于赴柳峰乡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及工作人员,上级职能部门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外省、市、县(市、区)有关单位来本镇交流工作、参观考察等公务活动的人员及本市其他乡镇需要接待的人员和招商引资来宾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接待场次较2023年减少,实际发生金额在5万元左右,因此公务接待费预算较2024年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2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2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全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尚有结余,因此2025年预算减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3.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56万元,下降7.1%,主要是2024年末人员调出导致经费预算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2063.21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202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潮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4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4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42.交通运输支出(类)邮政业支出(款)其他邮政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4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4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方面的支出。 4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4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48.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四、2025年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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