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 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名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治理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3. 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基层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名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 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名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乡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 二、2025年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1625.05万元。 (二)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1625.05万元,上年执行数3027.2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02.17万元,下降46.3%,主要是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项目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2.67万元(上年结转674.52万元),占91.2%。 (三)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1625.05万元,上年执行数3027.2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02.17万元,下降46.3%,主要是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项目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0.85万元、教育支出0.3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6.78万元、农林水支出126.2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34.3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0.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9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17万元、其他支出20.3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31.55万元,占45.0%;日常公用支出76.60万元,占4.7%;项目支出816.90万元,占50.3%。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25.0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2.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2.3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0.85万元、教育支出0.3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6.78万元、农林水支出126.2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34.3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0.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9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17万元、其他支出20.34万元。 (五)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82.67万元,上年执行数2318.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35.88万元,下降36.1%,主要是泰财建〔2023〕65号2023年浙江建设资金-旗杆底古民居修缮提升工程省诗路文化带的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0.85万元,占52.7%;教育支出0.37万元,占0.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02万元,占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14万元,占6.2%;卫生健康支出46.90万元,占3.2%;城乡社区支出44.74万元,占3.0%;农林水支出126.25万元,占8.5%;交通运输支出234.33万元,占15.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0.94万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56.97万元,占3.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17万元,占0.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4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人大代表通讯和交通补贴经费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26.7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基本支出 。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133.61万元,主要用泰财基〔2024〕22号关于下达基层组织运转经费的通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0.52万元,主要用于泰财行〔2024〕30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调查阶段“两员”补贴和话费补助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11.24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基〔2024〕23号2023年度村级组织建设(村级集体经济考核奖励)专项资金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5.00万元,主要用于柳埠村柳厝佛教居士林补助资金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1.68万元,主要用于泰财行〔2024〕19号2024年食品安全协管员专项补助经费的支出。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0.37万元,主要用于泰顺县大安乡幼儿园改造建设工程二期的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44.69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建〔2023〕65号2023年浙江建设资金-旗杆底古民居修缮提升工程省诗路文化带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4.33万元,主要用于泰财教〔2024〕65号关于下拨2023年度农村文化礼堂运行经费的通知(大安乡)。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0.72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儿童主任津贴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3.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6.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3.23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公益性岗位补贴(大安)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7.09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残疾人之家运营经费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1.00万元,主要用于泰财社〔2024〕20号关于下达2024年临时救助备用金的通知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59万元,主要用于泰财社〔2024〕80号2024年度村居(社区)卫生健康宣传员工资补助经费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7.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6.54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38.33万元,主要用于泰财教〔2024〕85号关于下达2022-2023年度新建廊桥补助资金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6.41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建〔2021〕663号下达2021年浙江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30.30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农〔2024〕102号关于下拨2023年下半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运行经费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3.23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农〔2022〕210号泰顺县三魁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大安段)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农〔2024〕77号关于拨付2023年度市领导挂钩帮扶资金的通知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48.72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基〔2024〕11号2024年度村干部误工报酬补助资金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4.00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基〔2024〕30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泰顺县村集体经济增收奖励的通知的支出。 (2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8.33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建[2023]3号2022年泰顺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专项资金第三批-结转的支出。 (2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26.00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建〔2024〕122号2024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第二次)—大安的支出。 (2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40.94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土地要素保障之乡镇垦造耕地入库奖励资金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6.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4.64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建〔2024〕120号2024年避灾安置场所物资轮换和台风期成功避险案例补助资金的支出。 (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0.76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建〔2024〕37号2023年度泰顺县农村消防应急取水点建设补助资金的支出。 (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4.77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建〔2024〕94号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七批)的支出。 (六)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8.15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731.55万元,主要包括:职务(岗位)工资、级别(技术等级)工资、一般津贴、其他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76.60万元,主要包括:医疗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42.38万元,上年执行数708.6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66.30万元,下降79.9%,主要是出地出让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22.04万元,占85.7%;其他支出20.34万元,占14.3%。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4.35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基〔2023〕24号2023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尾款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97.69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基〔2024〕26号关于下达2023年乡镇财政增收奖励资金的通知的支出。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9.00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农〔2024〕27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异地搬迁差异化(安居圆梦)补助项目县级配套补助资金计划和补助资金的通知的支出。 (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11.34万元,主要用于泰财社〔2024〕86号关于下达老年友好社会建设激励资金的通知的支出。 (八)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0万元,上年预算数11.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0万元,下降39.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37.5%。主要用于接待来大安乡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及工作人员,上级职能部门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外省、市、县(市、区)有关单位来本乡交流工作、参观考察等公务活动的人员及本市其他乡镇需要接待的人员和招商引资来宾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0万元,下降4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0万元,下降4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等1家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6.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0万元,下降1.8%,主要是人员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按预算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按预算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0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816.9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202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指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3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指反映公路新建和改扩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公路客货运站(场)以及公路相关设备设施建设支出。 4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4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4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4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消防救援方面的支出。 4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4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4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四、2025年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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