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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5- 03- 18 10 : 14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协调做好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总结和推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经验。

2. 负责协调制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目标、实施意见,指导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负责指导全县公民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4.负责指导全县志愿服务工作。

5.完成县委、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部门预算包括:综合科、城镇科、社会科、公德科科和美丽县城联创指导中心预算。

二、2025年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759.03万元。

(二)关于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759.03万元,上年执行数684.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4.91万元,增长10.9%,主要是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专项经费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4.03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76.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5.00万元(上年结转25.00万元),占23.1%。

(三)关于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759.03万元,上年执行数684.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4.91万元,增长10.9%,主要是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专项经费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3.1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7.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2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22.70万元,占55.7%;日常公用支出48.34万元,占6.4%;项目支出288.00万元,占37.9%。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9.0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4.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5.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3.1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7.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23万元。

(五)关于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4.03万元,上年执行数505.9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8.10万元,增长15.4%,主要是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专项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3.19万元,占63.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7.00万元,占1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3万元,占8.1%;卫生健康支出18.28万元,占3.1%;住房保障支出38.23万元,占6.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67.1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基本支出 。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6.0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乡风评议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107.00万元,主要用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和乡村学校少年宫、春泥计划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4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1.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5.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25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8.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1.03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422.70万元,主要包括:职务(岗位)工资、级别(技术等级)工资、一般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日常公用支出48.33万元,主要包括:医疗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75.00万元,上年执行数178.1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19万元,下降1.8%,主要是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专项经费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75.00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75.00万元,主要用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的支出。                 

(八)关于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0万元,上年预算数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25.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25.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市县单位业务指导、工作调研和实地考察等公务往来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提倡节俭减少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为非行政(参公)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未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按预算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按预算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288.0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202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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