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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县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5- 03- 18 10 : 1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2.承担全县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全县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人才选拔、培养、引进等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综合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学人员来泰工作。负责高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指导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相关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4.负责统筹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拟订基本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依法对其基金进行监督,提高基金统筹层次。负责组织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拟订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5.负责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考核、培训、奖惩、申诉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6.负责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工作。拟订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负责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工作。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完善落实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

8.负责劳动执法、社会保障等范围内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相关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5年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3621.48万元。

(二)关于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3621.48万元,上年执行数3323.0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98.39万元,增长9.0%,主要是一方面基本支出中人员类经费逐年增长,如:人员正常工资晋升、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每年上调;另一方面项目支出中,上级下达资金安排支出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21.48万元(上年结转215.73万元),占100.0%。

(三)关于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3621.48万元,上年执行数3323.0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98.39万元,增长9.0%,主要是一方面基本支出中人员类经费逐年增长,如:人员正常工资晋升、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每年上调;另一方面项目支出中,上级下达资金安排支出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2.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16万元、金融支出8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3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34.81万元,占50.7%;日常公用支出189.60万元,占5.2%;项目支出1597.06万元,占44.1%。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21.4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21.48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2.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16万元、金融支出8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38万元。

(五)关于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21.48万元,上年执行数3295.6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25.85万元,增长9.9%,主要是一方面基本支出中人员类经费逐年增长,如:人员正常工资晋升、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每年上调;另一方面项目支出中,上级下达资金安排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15.00万元,占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2.95万元,占89.8%;卫生健康支出107.16万元,占3.0%;金融支出80.00万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166.38万元,占4.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15.00万元,主要用于温州市博士后工作站专项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539.7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基本支出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448.33万元,主要用于泰顺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活动经费、部分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三支一扶”志愿者生活补贴及保险费用等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2.2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本单位退休人员地方性补贴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2.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6.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98.87万元,主要用于对符合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岗前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以师带徒培训和创业培训的补贴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178.14万元,主要用于我县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求职和创业补贴(项)5.10万元,主要用于我县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767.6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岗位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4.00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省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省级博士后工作基站及博士后有关经费补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5.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1.9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

(14)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80.00万元,主要用于泰顺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手续费补贴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66.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24.42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834.81万元,主要包括:职务(岗位)工资、级别(技术等级)工资、一般津贴、特岗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日常公用支出189.61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27.46万元。

(八)关于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0万元,上年预算数3.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结合实际工作情况,2024年、2025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省、市(区)及兄弟县单位来我局检查、考察、学习交流、联系工作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持续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压缩非必要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车改后无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车改后无公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家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9.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83万元,下降0.4%,主要是人员减少,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预算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预算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6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597.06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202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指反映财政用于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求职和创业补贴(项):指反映财政为支持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给予的一次性求职补贴,以及为支持符合条件的群体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给予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4.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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