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
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相关文件。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 二、2025年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3420.68万元。 (二)关于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3420.68万元,上年执行数9392.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972.03万元,下降63.6%,主要是2024年年中项目预算追加较多,导致2025年预算收入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27.46万元(上年结转1326.97万元),占88.5%。 (三)关于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3420.68万元,上年执行数9392.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972.03万元,下降63.6%,主要是2024年年中项目预算追加较多,导致2025年预算收入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0.81万元、国防支出3.9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9.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7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49.37万元、农林水支出572.0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52.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8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65万元、其他支出137.0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358.19万元,占39.7%;日常公用支出141.27万元,占4.1%;项目支出1921.23万元,占56.2%。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20.6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27.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2.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0.81万元、国防支出3.9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9.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7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49.37万元、农林水支出572.0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52.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8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65万元、其他支出137.01万元。 (五)关于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27.46万元,上年执行数7562.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534.54万元,下降60.0%,主要是2024年年中项目预算追加较多,导致2025年预算收入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0.81万元,占45.9%;国防支出3.90万元,占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9.91万元,占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97万元,占5.7%;卫生健康支出98.13万元,占3.2%;节能环保支出9.70万元,占0.3%;城乡社区支出293.52万元,占9.7%;农林水支出572.06万元,占18.9%;交通运输支出252.98万元,占8.4%;住房保障支出103.84万元,占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65万元,占0.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4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相关活动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49.3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基本支出 。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101.03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单位的正常运行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1.33万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调查阶段“两员”补贴和话费补助。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34.18万元,主要用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和村级组织建设(村级集体经济考核奖励)。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项)2.27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第四批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专项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100.31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单位的正常运行的支出。 (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3.9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征兵工作经费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91.91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浙江省泰顺县“吉祥泰顺·百家福宴”民俗文化风情节活动。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18.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农村文化礼堂运行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5.00万元,主要用于助联体帮扶项目及建设运营。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8.4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6.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3.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6.63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公益性岗位补贴。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12.14万元,主要用于泰顺县2023年新建残疾人之家建设补助及星级奖补。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8.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9.27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 (1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9.7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古树名木保护项目(一级古树)补助。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4.70万元,主要用于城镇污水运维服务费。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179.75万元,主要用于泰顺县三魁镇入城口(百家宴广场二期)、三魁镇燕水路、魁中路、曙光路道路改造工程和三魁镇长垟周边道路及智慧停车场提升工程等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89.07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戬州、秀溪边村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及路面修复)等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91.93万元,主要用于戬州村官安路、官垟路道路及双边人行道维修补助资金、戬州村环境整治补助资金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3.00万元,主要用于山塘应急修复项目和三魁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196.8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市级异地搬迁差异化(安居圆梦)补助项目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64.02万元,主要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114.06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误工报酬等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25万元,主要用于泰顺县村集体经济增收奖励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100.0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中央确定的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 (3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52.98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3.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3.32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经费的支出。 (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2.33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乡镇专职消防队保障经费的支出。 (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15.0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支出。 (六)关于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99.46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358.19万元,主要包括:职务(岗位)工资、级别(技术等级)工资、一般津贴、其他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141.27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办公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92.85万元,上年执行数1830.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37.86万元,下降78.5%,主要是工程项目减少,政府性基金拨款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255.84万元,占65.1%;其他支出137.01万元,占34.9%。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72.2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防火巡护道)提升改造工程C933分门岙至占垟和2024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下武垟村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1.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上半年度“两最”评选结果奖励资金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82.59万元,主要用于地块土地出让金返还的支出。 (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32.01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和2023年四边三化私坟生态化改造项目的支出。 (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105.0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省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的支出。 (八)关于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0.37万元,上年执行数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37万元,主要是有2023-2024年中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的下达。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7万元,占10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0.37万元,主要用于2023-2024年中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的下达。 (九)关于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00万元,上年预算数14.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50万元,下降44.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的交流工作、参观考察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这些工作的需要。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00万元,下降50.0%。主要用于接待来三魁镇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及工作人员,上级职能部门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外省、市、县(市、区)有关单位来本镇交流工作、参观考察等公务活动的人员及本市其他乡镇需要接待的人员和招商引资来宾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0万元,下降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没有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0万元,下降3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需要减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等1家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1.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56万元,下降5.1%,主要是2025年度人员调出导致机关运转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按预算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按预算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0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921.23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202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 事业收入: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 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其他收入:预算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 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 基本支出:是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工作事务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潮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4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4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指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现社会化管理的支出。 4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4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消防救援方面的支出。 4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49.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5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四、2025年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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