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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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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丈镇
  • 成文日期:
  • 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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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动公开

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5- 03- 18 14 : 26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相关文件。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预算。

二、2025年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2571.54万元。

(二)关于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2571.54万元,上年执行数5015.8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444.28万元,下降48.7%,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8.72万元(上年结转1038.30万元),占80.1%。

(三)关于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2571.54万元,上年执行数5015.8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444.28万元,下降48.7%,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6.69万元、国防支出3.7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3.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2.82万元、农林水支出300.0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89.3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6.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97万元、其他支出231.0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30.20万元,占36.2%;日常公用支出90.22万元,占3.5%;项目支出1551.12万元,占60.3%。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71.5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8.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12.7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6.69万元、国防支出3.7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3.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2.82万元、农林水支出300.0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89.3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6.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97万元、其他支出231.02万元。

(五)关于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58.72万元,上年执行数4057.7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999.04万元,下降49.3%,主要是公路提升改造工程、省级以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泰顺县百丈镇叶岸山至柴岭脚联网公路工程(环湖慢行系统)(二期)等项目预算减少导致2025年当年拨款数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6.69万元,占39.2%;国防支出3.70万元,占0.2%;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占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3.71万元,占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82万元,占5.5%;卫生健康支出78.59万元,占3.8%;城乡社区支出61.11万元,占3.0%;农林水支出300.01万元,占14.6%;交通运输支出289.37万元,占14.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6.43万元,占9.1%;住房保障支出68.33万元,占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97万元,占0.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3.53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通讯和交通补贴、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和代表联络站补助。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72.3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基本支出 。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7.36万元,主要用于百丈镇人民政府运转经费等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0.55万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调查阶段“两员”补贴和话费补助。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3.08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财政管理业务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7.20万元,主要用于选调生到村任职补助、村级组织建设专项资金、基层党建工作党教专项资金等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64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协管员专项补助经费。

(9)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3.70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

(10)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5.00万元,主要用于《北洋工学院泰顺办学史》出版补助经费。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8.6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115.11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文化遗产保护、省扶持体育发展、文体旅等专项工作。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0.7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劳动关系站点建设。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5.32万元,主要用于助联体帮扶项目及建设运营和儿童主任津贴发放。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5.8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一次性春节慰问。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9.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9.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1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3.56万元,主要用于村居(社区)卫生健康宣传员工资补助。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6.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8.87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60.41万元,主要用于温州市2022年第一批交通项目补助、泰顺县共富大搬迁建设工程-百丈镇台石避灾安置点工程(二期)建设、2022-2023年度新建廊桥补助、泰顺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工程-百丈镇台石安置点挡墙应急处置工程建设。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0.70万元,主要用于百丈镇莒云村节点改造提升。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0.72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70.8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厕管护补助、2022年垦造水田及“旱改水”地力培育管护项目专项补助、调剂宅基地整理复垦项目维护管养与耕种第三期和2023年度耕种补助、2020-2021年度村集体抱团项目自筹资金(贷款部分)贴息等项目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49.72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度第一批省级以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百丈镇集体部分、2023年度省级以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第四批)、2021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个人部分)等项目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6.06万元,主要用于山塘应急修复项目、小型水库和重要度山塘系统治理、泰顺县2019年度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八批和2020年度农村饮水达标提标工程等项目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15.0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度“区域协调资金”之农业产业基地道路建设。

(2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市派村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项目补助。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97.65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误工报酬补助。

(31)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30.0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项目第一批补助。

(3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10.04万元,主要用于泰顺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

(3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79.33万元,主要用于泰顺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交通运输发展、泰顺县农村公路(乡村道)路面破损板块修复补助、2024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等项目支出。

(3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43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垦造水田及“旱改水”地力培育管护项目。

(3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184.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垦造水田及“旱改水”地力培育管护项目专项补助。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8.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4.9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和避灾安置场所物资轮换。

(3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8.0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自然灾害救灾。

(六)关于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20.42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930.20万元,主要包括:职务(岗位)工资、级别(技术等级)工资、一般津贴、特岗津贴、其他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90.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12.73万元,上年执行数958.0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45.34万元,下降46.5%,主要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和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预算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281.71万元,占54.9%;其他支出231.02万元,占45.1%。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15.88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水库山塘巡查补助和2024年农村小型公益设施项目建设。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65.83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乡镇财政增收奖励、2024年度第二批农村公路养护补助、2024年美丽泰顺建设补助等项目支出。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29.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异地搬迁差异化(安居圆梦)补助项目县级配套补助、山后村建设“博士村”补助、水果基地抚育补助等项目支出。

(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2万元,主要用于助联体帮扶项目及建设运营补助和2023年四边三化私坟生态化改造项目。

(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0.0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建设。

(八)关于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0.09万元,上年执行数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09万元,主要是2023-2024年中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9万元,占10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0.09万元,主要用于2023-2024年中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

(九)关于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00万元,上年预算数15.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产生相关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来百丈镇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及工作人员,上级职能部门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外省、市、县(市、区)有关单位来本镇交流工作、参观考察等公务活动的人员及本市其他乡镇需要接待的人员和招商引资来宾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预计迎检及考察等公务接待平次变化不大。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支出预算较2024年相差不大。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0.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30万元,下降2.5%,主要是人员变动导致日常公用支出预算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0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551.12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202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20.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指反映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4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指反映公路新建和改扩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公路客货运站(场)以及公路相关设备设施建设支出。

4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4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4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4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指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现社会化管理的支出。

5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5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5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5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5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其他详情见附件:2025年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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