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预算 |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负责起草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2.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城乡交通发展。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公共交通、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等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专用机场专项规划,参与编制铁路、轨道交通专项规划。负责全县综合交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3.负责协调综合交通建设,统筹安排项目建设时序。监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民用机场、轨道交通建设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公路、水路、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提出公路、水路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规模建议。 4.负责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监督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及城乡客货运有关设施管理。引导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负责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负责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等行业监督管理。 5.负责公路、水路、通用机场、轨道交通、公共交通、职权范围内港口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协助国省道、航道网络运行监测和协调。负责农村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6.负责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负责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7.指导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和生态环保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监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牵头构建数字交通服务体系。指导公路、水路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 8.负责提出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使用。负责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交通有关规费以及减轻企业负担相关政策实施。指导交通领域投融资平台和机制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交通运输国有企业监督管理。 9.负责全县交通战备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研究,加快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着力构建海陆空多元立体、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努力构建“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格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改善服务、提高效率,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多式联运,着力降低物流成本。增强交通运输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运输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泰顺县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包括:泰顺县交通运输局、泰顺县交通运输管理中心预算。 二、2025年泰顺县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泰顺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泰顺县交通运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泰顺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8341.83万元。 (二)关于泰顺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收入预算28341.83万元,上年执行数19529.6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812.18万元,增长45.1%,主要是增加以下两项项目预算支出:235国道泰顺司前至罗阳段改建工程5068万元,超长期国债-县道富金线罗阳川山垟至金北斗段道路工程、泰顺县李垟至翁山“四好农村路”联网工程4561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380.83万元(上年结转4680.64万元),占79.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961.00万元(上年结转4561.00万元),占21.0%。 (三)关于泰顺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支出预算28341.83万元,上年执行数19529.6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812.18万元,增长45.1%,主要是增加以下两项项目预算支出:235国道泰顺司前至罗阳段改建工程5068万元,超长期国债-县道富金线罗阳川山垟至金北斗段道路工程、泰顺县李垟至翁山“四好农村路”联网工程456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4.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961.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1282.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1.8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113.63万元,占14.5%;日常公用支出386.12万元,占1.4%;项目支出23842.07万元,占84.1%。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泰顺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341.8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380.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961.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4.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961.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1282.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1.84万元。 (五)关于泰顺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380.83万元,上年执行数17853.6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527.18万元,增长25.4%,主要是增加235国道泰顺司前至罗阳段改建工程5068万元预算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94万元,占1.9%;卫生健康支出294.50万元,占1.3%;交通运输支出21282.55万元,占95.1%;住房保障支出371.84万元,占1.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3.6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春节一次性慰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65.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32.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7.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06.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11.11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3401.4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基本支出 。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1750.27万元,主要用于国省道及农村公路建设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996.91万元,主要用于国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15100.08万元,主要用于国省道大中修、农村公路大中修、农村公路养护、农村公路小修、国省道非收费公路小修保养、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经费、公路养护工程前期经费、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经费、成品油价格补助、渡口经费、港航行业管理经费、交通执法工作经费及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建设经费等。 (11)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33.8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71.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泰顺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99.75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4113.63万元,主要包括:职务(岗位)工资、级别(技术等级)工资、一般津贴、特岗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386.12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泰顺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961.00万元,上年执行数1676.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285.00万元,增长255.7%,主要是增加超长期国债-县道富金线罗阳川山垟至金北斗段道路工程、泰顺县李垟至翁山“四好农村路”联网工程4561万元,泰顺县2025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800万元,减少城乡公交一体化补贴资金107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5961.00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400.00万元,主要用于泰顺县2025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800万元,城乡公交一体化补贴资金600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4561.00万元,主要用于超长期国债-县道富金线罗阳川山垟至金北斗段道路工程、泰顺县李垟至翁山“四好农村路”联网工程4561万元。 (八)关于泰顺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泰顺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3.50万元,上年预算数46.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50万元,增长16.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的因公出国(境)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该项预算支出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0万元,增长41.7%。主要用于接待交通相关公务活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为交通十年一度的迎国检工作,增加了低空经济专项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1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车购置预算支出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1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交通运输管理中心2024年限额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用不足,所以本年追加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泰顺县交通运输局等1家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5.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9.58万元,下降44.1%,主要是交通运输管理中心独立核算,公用经费不计入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泰顺县交通运输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泰顺县交通运输局(按预算部门)共有车辆4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2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泰顺县交通运输局(按预算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6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23842.07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202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指反映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安排的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1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2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指反映公路新建和改扩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公路客货运站(场)以及公路相关设备设施建设支出。 2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2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23.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指反映其他交通运输支出中除对公共交通运营补助以外的其他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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