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春季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的通知 |
各有关幼儿园: 为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根据《中共泰顺县委 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泰委发﹝2020﹞33号)精神,结合我县学前教育的实际,现将2025年春季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491.5750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年初预算已下达972.21万元,本次下达480.6350万元。本款列2025年“2050201学前教育”支出预算指标。 请你们严格按照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专项资金用于运行经费补助,确保专款专用,禁止移用、挪用,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教育局 2025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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