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温政发〔2023〕6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单位符合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条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日止,公示期共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县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王晓惠,联系电话:67583064。
附件:2025年就业见习补贴第一批资金发放明细.docx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