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泰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销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吴成狄 |
住所 | 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泰庆南路153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5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5 | 期末数(万元) | 5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优质农产品的引进、开发、推广、农产品营销、农业展会服务、承担农业品牌建设、展示展销;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农业标准化项目申报、实施、管理、“三品一标”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风险监测等工作;负责指导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泰顺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329MB1G4574X7 | 举办单位 |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中心在县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基本情况具体如下:完成农业农村部、省、市农产品专项例行监测179批次,监测合格率99.21%;县级定量检测554批次,胶体金检测6145批次,检测合格率99.69%,乡镇快速检测7038批次,检测合格率99.62%。完成27个绿色食品续认、3个新认绿色食品申报,完成25个绿色食品、15家企业年检。有效期内的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5个、绿色食品58个、有机农产品4个,三品认证面积达8.62038万亩,主要农产品“三品”的认证比率达到56.68%。19个乡镇对照第一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问题整改清单,建立619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目录,覆盖当地主要食用农产品检测39个品种,检测品种基本覆盖当地主要食用农产品,完成第一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监测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农产品检查及抽样监测工作有序开展,主要农产品质量抽检总体合格率持续向好,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稳步提高,《强化农业投入品减量,护航农产品绿色安全》被省委省政府健康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2023年度健康浙江行动省级样板;在推进温州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被评为温州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突出贡献集体。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1、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管理。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特别是加大禽蛋、杨梅、豇豆、淡水鱼等高风险农产品的网上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开具力度。截止10月底,指导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16.5万多张。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与抽查分析。一方面深入开展针对性专项检查工作,加强日常巡查中对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情况、生产操作记录的监管,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源头管控。另一方面加大日常抽检力度,提升预警分析能力。根据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下达2024年全县监测任务,并督促各乡镇落实好本辖区内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完成农业农村部、省级农产品专项例行监测99批次(省级专项种植业24批次、畜牧业16批次、水产品7批次;省级例行种植业27批次、畜牧例行14批次、水产11批次),抽样监测合格率99.21%。完成市级例行抽样59批次、县级例行和监督抽样460批次;截止目前,监督抽检没有检出不合格农产品。19个乡镇正常开展动态检测,全县动态速测点共检测6145批次,检测合格率99.69%。3、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工作抓紧农产品标准化绩效评价的申报主体报送,创成4家农产品标准化绩效评价。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按照“从严从紧、积极稳妥”要求,规范认证行为,正确引导“三品”产品认证,稳步推进产地和产品认定。4、积极谋划产销对接,加大农产品营销服务加大优质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服务,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2024年上半年,组织浙江山友天然食品有限公司、温州瑞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泰顺县拓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泰顺县农晅农业有限公司等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通过线下经营、网络直播、参加农博会等方式,积极拓宽销售渠道,有效推动优质农产品走出泰顺。线下农博会、名特优农产品(年菜年鱼)迎新春大联展期间签订26单、订单累计金额186.3万元;在县外销售点农产品销售业绩取得明显提升,如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博园路1号杭州现代市场3期泰顺特色农产品展销馆营业额达280万元。截止12月底,泰顺农博、天猫商城、唯品会、拼多多等网络销售平台累计销售优质农产品突破8200万元。5、做大做强“土特产”文章泰顺猕猴桃入选浙江省第三批名优“土特产”百品榜名单,培育了天香一家、御茗鄉村、山友等农产品品牌入选浙江省农业品牌目录,5月20日,泰顺县百花蜜蜂专业合作社的联农牌中蜂柃木蜂蜜荣获浙江省“十大好蜂蜜”;6月初,浙江仙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泰顺观音豆腐被推选为2024年“浙江十大农家特色小吃”之一;组织7家杨梅种植主体参加温州市精品杨梅评选活动,泰顺县云丰种植专业合作的东魁杨梅被评为温州十大精品杨梅之一,山友金丝皇菊,农暄梅干菜入选山区海岛县第三批“263共富农产品”。泰顺县一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成功入选批长三角地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6、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规范提质百日专项行动(一)开展标志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截至目前,我县有效期内认证的绿色食品有产品58个。行动中详细了解标志产品使用范围、企业生产、销售、执行标准、产品质量和绿色食品标志印制、使用情况。本次共检查了27家绿色食品认证企业销售门店及基地,2家大型超市。在检查过程中,按照《中绿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进行检查,大部分生产单位能自觉用标,规范用标,部分企业提供预包装设计图稿上,有发现标志设计不规范、商标设计混淆不清、生产标准引用已过期等不规范格式,经过提醒也已马上重新设计,后续将持续跟踪,确保标志使用到位。行动中未发现其他违法违规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证书的行为。(二)开展绿色食品生产主体监督检查。本次检查主要对正在生产期间的茶叶主体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发现,主体已严格落实生产质量控制措施,产品符合绿色食品相关标准进行生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已粘贴上墙,内检员对产品生产也已履职到位。多数企业对农药、有机肥使用规范,有设置农资仓库,未使用绿色禁用农药。在种植生产上,统一管理、质量把控,在选种、育苗、定植、病虫害防护、采摘等环节都做了完备的要求,通过生物有机肥和物理措施防控病虫害,大大减少了农药、化肥的使用量。(三)开展绿色食品企业集中年检。今年共年检24个产品,14家主体,已按照要求落实年检工作。一是强化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将年检与技术服务结合,帮助生产主体分析问题原因,指导改进提高。二是开展产品质量抽检,结合产品生产季节,按要求集中年检一批茶叶等绿色产品,督促获证生产主体强化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风险防控。三是加强标志使用规范性检查,防止超范围,超品种、超时限用标。四是强化宣传树品牌,大力宣传绿色食品自然生态、安全优质、营养健康的发展理念,彰显绿色农产品的资源禀赋、生态价值和品质特色。(四)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使用情况检查。我县共有2个地理标志,分别是“三杯香”茶、泰顺猕猴桃。截至目前,“三杯香”茶授权许可企业为43家,泰顺猕猴桃授权许可企业为14家。检查组深入企业门店,重点检查经营主体是否有地理标志使用资质,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地理标志情况,以及是否有冒用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发现,销售经营主体在产品生产环境、原材料使用、出厂检验以及地理标志使用等方面较为规范,能够保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特有品质。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力度,引导企业合法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推动“三杯香”“泰顺猕猴桃”等地理品牌产业高质量发展。7、其它工作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13件,其中主办,9件,协办4件;完成2023-2024年泰顺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累计下达资金142万元。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农产品监管风险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小规模生产主体生产过程不规范,部分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文化强度较低,生产记录的台账不完善,用药记录不规范等。从近年来的监测数据分析,我县的农产品合格率总体情况趋于上升,但也存在个别不合格农产品,农产品的监管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与加强。乡镇监管队伍不稳定、专业检测人员缺乏、检测资金紧缺,制约全县农产品监管力度。(二)农业品牌建设存在难度一是市场对认证农产品认知度不高,产品在营销过程中未体现农产品优质优价。二是由于我县的企业存在规模小,业主文化程度低,品牌意识不强,与浙江农产品品牌目录申报条件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三)市场营销推进难度较大我县农产品生产经营多以小而散为主,产业发展区域集中度低,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导致农产品市场营销难度极大。(四)农产品监测体系不稳定个别乡镇农产品检测员变动频繁、检测频次较低、检测任务滞后,检测品种未全覆盖食用农产品。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使用。推动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加快推进辖区内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三类主体承诺达标合格证应用,按要求完成90%以上的应用率。二、继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扎实推进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组织效能,认真落实并持续优化配套制度,与主体实现常态化的良性互动,确保网格化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并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建设列入对乡镇年度相关绩效考评范围,进一步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目前19个乡镇共有247个村已完成创建工作。明年是我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验收关键年,加强明查点位信息审核及创建工作。三、继续做好农产品监管及监测工作。加强对农民生产技术的培训,加强示范园、基地、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销售各环节的农药残留检测监管工作。建立豇豆、芹菜、淡水鱼绿色生态种养基地;监督乡镇做好检测室对外开放工作,并及时做好检测,对不合格产品将及时进行追踪,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四、积极做好“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深入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指导,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业标准化生产。抓好“三品一标”申报服务工作,提升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申报意识和重视力度,争取为企业、合作社提供良好服务。五、持续做好省、市农博会及其他农产品展销会参展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积极组织精品农业企业、优质农产品、参加农展会、农博会,争取多获奖牌。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