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名称 | 地块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成交价(万元) | 受让单位 |
泰顺县中心城区XC-01-29地块 | 泰顺县生态林场 | 11258 | 供燃气用地 | 50 | 492 | 温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二、公示期:2025年4月19日 至 2025年4月23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履行供地程序,向申请用地单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泰顺县罗阳镇常青路25号
联系电话:0577-67569869
联 系 人:陶先生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18日